相关的事故案例如下
常用施工区临时隔离装置仅能起到隔离作用,防护能力严重不足,失控车辆冲入施工区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的事故屡见不鲜。相关的事故案例如下:
【事故案例4-1-1] 2010年8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沪昆高速(原杭金衢高 速)101km+100m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槽罐车冲入高速施工点,致使3名施工人员当场死亡,2人受伤(图4-1-2)。
【事故案例4-1-2] 2015年11月9日上午,一辆捷达轿车从沈海高速公路漳 州往泉州方向行驶时,失控后撞上正进行施工作业的工人。当时,施工作业区有 反光锥形桶,3名伤者被送往市第二医院抢救,两人抢救无效身亡,另一人失血性 休克,伤势严重(图4-1-3).
由此可见,虽然路基段施工区的危险程度较桥梁段较低,不会出现车辆坠桥事故, 但与桥梁段相同,路基段临时防护设施仍须对施工人员形成有效防护。虽然我国现行 规范并未对临时护栏结构及其安全防护性能给予明确规定,为提高扩建期高速公路运 营水平,临时护栏应具有一定防护功能,同时为保护扩建施工区人员和作业安全,其防 护能量宜与规范规定的高速公路护栏最低要求(防护能量160kJ)相当。
扩建工程中,需要设置临时防护设施的路段较多,与桥梁段相同,若这些临时防护设施能够在路上再利用,则会节省包括运输和存储的巨大成本,达到“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综合效果,因此路基段施工区临时护栏还宜具有再利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