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绝大部分路段的波形梁板较平直,弯曲变形不明显,可重复再利用,如图2-1-4所示;
(2) 原有波形梁护栏立柱包括Z形柱、巾114钢管立柱和©140钢管立柱,根据交通部公路管理司1994年5月发布的《关于停止使用波形梁护栏Z形柱的通知》,波形梁护栏改造结构不能使用原Z形柱,因此,Z形柱不进行重复再利用;
(3) 托架的作用是使立柱与波形梁板迎撞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从而防止车辆碰撞护栏 过程中在立柱处发生绊阻。与钢管立柱配合使用的托架结构,如图2-1-5所示,该托架类似于《074规范》中的托架,不能起到防止车辆绊阻的作用,《D81—2006规范》的A级波形梁护栏中已不再使用托架,改用六角形托架,因此,原有波形梁护栏的托架不作为再利用构件。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前修建的高速公路大约有3万km需要对护栏安全性能进行提升,这其中大约有70%的路段根据《074规范》的要求设置了波形梁护栏,保守估算需要改造 的波形梁护栏共涉及210万t钢材,如果It钢材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以及施工费为1万 元,则将涉及价值210亿元的钢材,如果这些路段上的波形梁护栏钢构件不能重复再利用,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浪费。因此,在波形梁护栏改造中还应充分考虑原波形护栏钢构件的再利用。
此外,我国目前针对波形梁护栏的基础性研究相对比较欠缺,还未进行过护栏端部锚固、基础埋置方式以及边坡设置对波形梁护栏安全防护性能影响的系统研究,因此,本章还将针对波形梁护栏的端部锚固、基础埋置方式以及边坡设置进行深入研究,其成果将有利于指导升级改造后的波形梁护栏的工程实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