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修建的高速公路大部分路段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JTJ 074-1994)(以下简称《074规范》)要求设置波形梁护栏,而我国现阶段的护栏设计规范 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以下简称(D81-2006规范》),与《074规 范》相比,<D81-2006规范》提高了对护栏防撞等级的要求,将高速公路波形梁护栏的最低防撞等级(A级)的碰撞能量由93kJ提高至160kJ(表2-1-1)。
根据《074规范》修建的波形梁护栏板厚度均为3mm,立柱形式包括Z形柱(图2-14 )、巾114钢管立柱和©140钢管立柱,根据以往对波 形梁护栏防护能力的研究成果,釆用3mm厚双波板和©114或©140钢 管立柱的波形梁护栏防护能力均达不到160kJ(表2-1-2和表2-1-3),且 Z形柱由于强度较弱,根据交通部公路管理司1994年5丹发布的《关于 停止使用波形梁护栏Z形柱的通知》(图2-1-2),目前已禁止其在波形 梁护栏结构中使用,可见早期建造的波形梁护栏已不满足现行《D81 一2006规范》对护栏防撞等级的要求,且运营过程中车辆骑跨或穿越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