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有护栏横梁中心高度。 A级双层双波护栏的下层护栏板高度对其整体安全防护性能有较大影响,当下层护栏板横梁中心高度低于55cm时,中型客车与其碰撞可能导致骑跨,应对其进行相应调整,使其 满足60cm±2cm的要求。 当护栏板的高度不足时,可采用增高套管或不对称孔防阻块的形式来将下层护栏板的高度提升至符合要求。而经改造后的上层板横梁中心高度,应保持在100cm±2cm范 围内。 (2)A级双层双波护栏的适用性。 A级双层双波护栏实车足尺碰撞试验中,使用的原有护栏立柱和新增长立柱的直径均为114mm,护栏板与立柱之间使用六角形防阻块进行连接。 现有运营公路上的立柱直径为φ114mm或φ140mm,与护栏板之间使用六角形防阻块或欧米伽形托架,当现场护栏结构与实车试验的A级双层双波护栏结构不一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仿真模拟或实车验证等手段进行安全性能评价。 (3)A级双层双波护栏在改扩建工程中的应用。 A级双层双波护栏适用于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1994)设置的波形梁护栏,可用于中分带或路侧,尤其适用于公路改扩建工程。例如某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计划改扩建后提升至双向八车道,双向拓宽的情况下路侧护栏必定面临拆除,此种情况下可将路侧护栏板拆除,经检验测试其理化性能指标具有可再利用性后将 其安装于中分带,组合后成为A级双层双波护栏,对原有护栏的再利用率较高,可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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