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护栏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报审的资料 1.开工前,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要整理填写会议纪要,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会签后,方可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审)由施工单位填写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 3.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改动,需要改动时,须重新报审。 4.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应报送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 5.测量放线成果要报审,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要报审。 6.工程开工条件具备后,总包填写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签。 7.工程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由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认定,并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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