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栏杆栏杆(板)的水平荷载:其水平荷载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的规定,栏杆(板)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板)顶部水平荷载应取0.5kN/m。 (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板)顶部水平荷载应取l.OkN/m。 免应注意:当采用荷载为准永久荷载时,可不考虑施工 手和检修荷载及水平栏杆(板)荷载。 2.栏杆(板)形式的规定:公共建筑楼梯栏杆(特别是住宅、学校及有儿童活动场所)宜用竖向栏杆,栏杆净距≤llOmm,不宜选用易攀登的横向分格栏杆,以免儿童攀登发生危险。 3.玻璃栏板使用限定:公共建筑人流活动集中的 不场所、疏散楼梯、长度较长的平台、悬空廊道护栏不 应采用无立柱全玻璃栏板。立柱应采用带钢、钢管、方通或其他钢型材制作。 4.起步处楼梯栏杆(板)处理:起步处楼梯栏杆必须有加强措施,保证楼梯起步梯段栏杆的侧向稳定。 5.水平栏杆与墙的交接:楼梯水平栏杆与墙交接 涌处,当为住宅、学校、托幼建筑时,应与墙连接固定牢固。 边賀 6.非实体栏杆与地面之间不宜留空:宜做lOOmm 采高度的翻边,以防清扫时渣土或其他物体坠落。 7.寒冷、严寒地区和高层建筑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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